安溪縣教育局 安溪縣財政局關于下達2020年度教職工繼續教育經費的通知
發布時間:2020-12-08 21:59 點擊量: 字體:字體:大、中、小各中學、中(職)專學校、中心學校、縣直學校:
根據省教育廳《福建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規定》(閩教〔2011〕師70號)、《福建省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》(閩財教〔2006〕35號)的有關精神,現將我縣2020年度教職工繼續教育經費下達給你們(詳見附表),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各校要嚴格按照《福建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規定》和《福建省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》的相關要求,切實做好教師繼續教育開展和培訓費報支工作。
二、各校要確保經費的專款專用,全額用于開展教師繼續教育培訓。嚴格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%,用于教師參加培訓所需的差旅費、伙食補助費、資料費、住宿費和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各類人才工作室(坊)經費的開支,保障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順利進行,促進教師專業化成長。
三、各校要進一步加強專項培訓資金的使用及單據的整理歸檔工作。縣教育局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,會同財政、審計等部門進行專項檢查。對截留、擠占、挪用、非專款專用的單位和個人,要嚴肅查處,追究責任。
附件:安溪縣2020年度教職工繼續教育經費安排表
安溪縣教育局 安溪縣財政局
2020年11月16日
(此件主動公開)